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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安全法》威胁要监禁身穿“煽动性”t恤的活动人士

  • 综合
  • 2024-11-01 08: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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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香港男子因穿着印有抗议标语的t恤而被判煽动叛乱罪,他可能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

周一在法庭上,27岁的朱凯邦(Chu Kai-pong,音)是根据香港今年3月颁布的严格的新国家安全法被判有罪的第一人。

朱承认一项“有煽动性意图行为”的罪名。他的判决将于周四进行。

他于6月12日在一个火车站被捕,当时他穿着一件印有“解放香港,我们时代的革命”口号的t恤,戴着一个印有“FDNOL”的黄色面具。FDNOL是另一个民主口号“五项要求,不能少一项”的缩写。6月12日是与2019年该市抗议活动有关的日子。

新安全法将煽动叛乱罪的最高刑期从2年增加到7年。如果被告被发现“与外国势力勾结”,刑期可能会上升到10年。

朱棣文的律师辩称,他可能被判处的最高刑期为两年。

在被告认罪后,首席裁判官苏锦梁宣布撤销另外两项控罪,即未能出示身份证及四处游荡。

香港的《保卫国家安全条例》是第二部此类立法。在2019年的大规模民主抗议活动之后,北京制定了类似的法律。

它赋予政府更大的权力来镇压异议,被广泛视为全面政治镇压的最新举措。

煽动叛乱罪是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设立的,但在当局于2020年恢复之前很少使用。

新国安法惩罚五类犯罪——叛国罪、叛乱罪、破坏罪、间谍罪和外部干涉罪——将犯罪范围扩大到包括煽动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层的仇恨。

国际律师协会(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谴责了这项新法律,称“对罪行的模糊定义……为武断和出于政治动机的起诉提供了机会”。

截至8月,根据这两项安全法,已有301人被捕,176人被起诉,157人被定罪,其中包括现已停刊的《立场报》的两名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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