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8)发布公告,于2024年11月6日,广东兴发(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佛塑科技及星湖科技与广新控股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广东兴发、佛塑科技及星湖科技各自同意出售及转让目标公司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2.80%的股权,而广新控股同意收购及接受转让目标公司合共8.40%的股权。出售事项的总代价约为人民币3355.94万元,而广东兴发出售事项的代价约为人民币1118.65万元。于本公布日期,广新控股间接持有目标公司91.60%的股权。紧随出售事项完成后,集团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权益。
公告称,广东兴发出售事项使集团得以变现其于目标公司的投资,并为集团提供提升财务灵活性的机会。考虑到目标公司的近期财务表现,广东兴发出售事项被认为有利于集团优化其资源配置,有助于集团管理风险并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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