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23048”错买成“128048”,独董亲属因误操作短线交易致歉,股东今年也曾“犯规”
财联社11月7日讯(记者 彭科峰) 尽管年内上市公司董监高或其家属出现违规短线交易行为并不罕见,但作为大股东结构相对稳定的银行来说,发生此类事件还是较为罕见。
11月7日晚间,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张家港行)发布公告称,该行独立董事裴平先生的配偶徐炜女士因误操作于近期买入后又卖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张行转债”(下称“可转债”),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该行予以致歉并公布相应补救措施。
银行董事亲属短线操作?这家上市银行公告致歉
今日晚间,张家港行公告称,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独立董事裴平先生的配偶徐炜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可转债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裴平未持有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其配偶徐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对于其未卖出的610张张行转债,徐炜女士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再卖出,待张行转债到期后自动赎回。
张家港行表示,经情况核实,徐炜女士在证券交易中,误将代码“123048”错输为“128048”,因此导致本次短线交易。徐炜女士本次误操作产生的收益为13.95元。该行知悉上述情况后高度重视,经核实、了解并调阅相关交易记录后认为:徐炜女士的上述交易行为系误操作所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形。
张家港行最后表示,上述行为发生后,徐炜女士积极配合公司的核查工作,主动上交本次交易的收益,并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就本次误操作所致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银行董监高及亲属短线交易行为较为罕见 年内还有成都银行股东“犯规”
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明确禁止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短线交易的情况并不少见。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中涉及“短线交易”内容的,数量已达约150份。
从银行业的情况来看,历来此类短线交易的违规情况颇为罕见,今年更是屈指可数。8月6日,成都银行发布公告表示,该行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成都产业资本)发来的《关于误操作买卖成都银行股票的说明》,2024年8月5日,因成都产业资本工作人员误操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以14.44元/股的价格卖出成都银行股票22500股。发现问题后,于当天以14.43元/股的价格买回成都银行股票22500股,获利304元(未扣除交易税费等费用)。
成都银行表示,上述事项系因成都产业资本工作人员系统误操作造成,不存在利用该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但本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相关规定。成都产业资本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违规事项给该行及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不过,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成都银行此类事件并非“初犯“。据该行2021年8月披露,时任高级管理人员罗铮的母亲曾碧清、高郑军的儿子郑子懿,先后买入又卖出该行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其中曾碧清的账户收益15000元、郑子懿的账户收益3198元。
去年也曾发生类似情况。去年2月7日晚,江阴银行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财务总监常惠娟的女儿周明颐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因误操作导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行。江阴银行表示,经过核实,本次系周明颐误操作导致,常惠娟确认对相关交易情况不知情,亦未告知亲属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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