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消息,近日,江苏证监局公告称,由于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董事长王思淇、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二人未履行对公司的增持承诺,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来看,2024年2月7日,王思淇、左越在《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中称,六个月内增持宝馨科技股份,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然而截至期限届满(2024年8月7日),二人均未增持宝馨科技股份。
对于未能履行的原因,宝馨科技公告称是受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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