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消息,近日,广东证监局对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任董事长和时任总经理谭洪汝、董事长何全洪、时任董事长谭栩杰、总经理谢志昆、时任财务总监卢旭球、财务总监孙媛媛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公司存在多方面问题:
一是华立股份对2022年前三季度部分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使得相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减少。
二是华立股份曾为某工程公司代采建筑材料,该业务实质为以贸易业务为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具有偶发性和特殊性,但公司将其确认为营业收入,且未披露为非经常性损益。
三是华立股份对福建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未充分考量期后事项对该公司收入产生的影响,导致2023年少计提对该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169.28万元。
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导致华立股份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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