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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限招985、211?企业别盲目“人才高消费”

  • 综合
  • 2024-11-15 18: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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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校园招聘“三严禁”要求,积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所谓“三严禁”是指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很快“校园招聘严禁限定985和211高校”上了热搜榜,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但也有网友产生了片面的理解。有的认为,教育部禁止“限招985、211”没有实际作用,企业哪怕不明说还是会用更隐蔽的手段来筛选。还有极端的观点认为,本来人才之间就是有差距的,“限招985、211”是企业的理性选择,这是对学生努力学习、考上名校的正向激励。

在当下就业环境严峻,考试升学竞争激烈的背景下,理性讨论这个话题很有必要。为什么很多单位选择用“限招985、211”这样简单粗暴的手段来筛选人才?教育部为什么三令五申禁止这样的筛选?

中国的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筛选甄别优秀的、符合企业用人标准的人才成了一道难题。于是一些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为了方便甚至是“偷懒”,选择了标签法,用“限招985、211”作为基础性的门槛。

但是,还要看到另一些现实的问题。无论是人才还是学校,都有着不同的竞争维度和“参数”,不能把一个有血有肉、有不同知识背景、能力维度的人抽象成985、211等一两个标签,这可能造成误判,所谓“以貌取人,失之子羽”。

其实无论是过去的985、211,还是现在的“双一流”,本身只是教育部门发展高等教育的工程、项目名称,并不能直接和人才优劣、能力适配直接挂钩。而且,一些学校在相关的领域内名列前茅,只是因为入选标准的原因并没有被列入相关建设工程,它们可能属于“小而精”的学校、“专而优”的专业,如果这些高校的毕业生仅仅因为没有985、211头衔而错失了机会,显然是有悖于就业公平原则的。

不是企业不能自主设置招聘标准,而是“限招985、211”本身是一种粗暴的、容易误伤人才的手段,不值得维护。打破僵化的学历壁垒,实现对人才的全面客观评价,推动就业的机会平等,对于企业来说,可以扩大人才的选择范围,不必故意攀比“人才高消费”。

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要“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国家层面明确要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企业盲目地跟风,只用985、211的标签来招人,这不利于推动就业优先战略,也不利于企业本身的发展。

企业招聘评价人才本应有丰富的维度,也应找到“适合自己”的标准,否则就只是固化既有的“固化”,内卷疯狂的“内卷”,与找到适格人才的招聘目的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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